2013年11月20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的“上海自贸区财税政策”专题座谈会在市律协35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研讨会由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卢国阳律师主持。包括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在内的共30多名律师参加了研讨会。
参会律师首先就上海自贸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盘点,并重点解读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与自贸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以及《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3]75号)。在讨论中,委员们就“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所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分期缴纳所得税”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中“资产重组行为”所覆盖的范围,以及“分期缴纳所得税”与“分期确认收入”的关系各抒己见。卢国阳主任还就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行业进行了简要分析。随后,各位委员还针对税务律师如何开拓与自贸区相关的业务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会议还对研究会的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会将就以下三个问题成立课题组,进行专门研究:一、对与自贸区相关的税收法规政策进行汇编,进而形成律师开展此类业务的指引;二、自贸区内未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营业税纳税企业,如何减轻税负;三、自贸区内的“二线”企业,如何体现自贸区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