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社会矛盾种类繁多、原因复杂,对全市律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不仅需要掌握深厚的法律知识,还要能够通过心理学的技巧,熟练处理各类矛盾,平息各类纠纷。为满足众多律师对于心理学相关知识的需求,2012年4月15日上午9点,律师学院及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委员会特邀长宁区人民法院邹碧华院长,在云峰剧场就“心理学在法律事务中的运用”进行了专项主题培训。
邹碧华院长介绍了长宁法院在心理咨询师培训、法院服务提升等方面的经验,并列举了法官、律师在诉讼前、庭审中通过对当事人适当的心理关怀、心理疏导等方式而取得的良好效果。
本次培训非同于以往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而是介绍如何将心理干预技巧灵活地运用于律师的日常法律事务。参加培训的律师对此类培训都纷纷表示欢迎,并表示希望能够再就心理学的内容进行长期的、深入的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