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与反倾销业务研究会起草完成《律师办理境外商事仲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14年1月17日召开的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2013年度年终工作总结会议对该指引表决通过,并公布试行一年,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lawyers.org.cn/info/59278272446b492a9ecda99cc6c5ac87。
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和自贸区的建设,对上海律师办理争议解决业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争议解决业务中,国际仲裁业务又代表着上海律师参与国际商事争议的水平。上海律师对于在国内进行的仲裁业务,包括涉外仲裁业务比较熟悉,不仅作为律师,还作为仲裁员处理了大量的仲裁案件。但是,对于境外机构处理的商事仲裁,包括在境外进行的临时仲裁,上海律师的熟悉程度和参与程度不够。这样容易丧失争取国际商事争议法律业务的机会,还难以对客户涉及的境外商事仲裁纠纷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为促进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的需要,提高上海律师办理境外商事仲裁业务的能力,开拓境外法律服务市场,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背景,国际贸易与反倾销业务研究委员会课题组起草了本指引,供上海律师在办理业务中参考。本指引由国际贸易与反倾销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赵平律师执笔,与副主任杜爱武律师和李向农律师、委员韩正律师等共同起草完成。
本指引有五章四十二条,涵盖了境外商事仲裁涉及的各个环节,从仲裁协议、提起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举证程序、开庭等,至仲裁裁决的作出和补正等。在起草过程中,以世界上主要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和主要国家及地区的仲裁法为参照,结合境外商事仲裁的法律实践,考虑中国和上海律师的实际情况,对于境外商事仲裁的操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