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高级法院与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在市高级法院举行刑事诉讼研讨会。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刘华,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市律协副会长徐晓青、副秘书长刘小禾,市高级法院刑一庭庭长赵旭明、副庭长周芝国、刑二庭庭长黄祥青,司法局法制处处长王琼、律管处副处长余学杰以及市律协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翟建、副主任林东品、委员刘祖康、唐逸敏、余向栋、李庆等参加了研讨会。
刘华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目的,随后赵旭明庭长和黄祥青庭长分别从工作机制和法律两个方面介绍了市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工作概况,周芝国副庭长介绍了研讨会议题的要点情况。随后参会人员就市高级法院提供的《关于重大刑事案件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出庭的若干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展开了研讨。市司法局领导和市律协刑事研究会的律师从不同角度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得到高院领导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