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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受邀参加宝山法院“小额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日期:2013-04-16     作者: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3年4月11日,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主办、上海市法官协会协办的“小额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在宝山法院隆重召开。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罗兴律师作为唯一的律师代表,以律师的视角,从“保护谁、保护的范围、救济途径”分析了小额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保护和救济途径,在小额诉讼涉及的送达、调解、保全、执行等方面展开具体分析。罗律师更是将小额诉讼涉及的当事人类型进行了新颖的划分,得到了在场法官的一致认同。
      本次专题研讨会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光曜、上海市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汤啸天主持。大会分为开幕阶段、研讨交流阶段、研讨小结阶段。大会开幕阶段,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光耀主持,上海市法学会党组织副书记、副会长李继斌,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张海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先后致辞。研讨交流阶段,包括嘉宾发言、专家点评、互动交流三个部分,由上海市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汤啸天主持,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启扬进行了主旨发言。嘉宾发言部分第一专题是小额诉讼的功能定位,由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邓继好副教授,金山区法院副院长潘家祥,浦东新区法院民四庭庭长洪云分别就小额诉讼的独立价值,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关系,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转化进行了嘉宾发言。嘉宾发言部分第二专题是小额诉讼的司法实践,由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宋向金、闵行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徐玉弟、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罗兴、高院监审庭庭长王国新进行了嘉宾发言。专家点评部分,由复旦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章武生教授进行点评。互动交流部分,由论坛参与者与发言嘉宾问答交流。第三阶段研讨小结,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光曜主持,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汪彤作研讨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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