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书面修改意见。市律协于9月23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修改意见共计十条,涉及《草案》的目的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概念和原则导向、安全责任、安全许可条件、许可权限、申请材料、安全工作方案、材料补正、不予许可、变更撤回、法律责任等章条文内容。
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阮露鲁所阮露鲁律师、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欧申所钱晔文律师、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大邦所袁洋律师、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公义所于丹璐律师、金茂凯德所姚敏律师、恒泰所龚英律师、正达所吴旅燕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交委公职律师沈立军以及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华诚所蒋力飞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