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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教育体育产业最新发展与法律问题”座谈会

    日期:2016-01-18     作者: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和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共同举办为期半天的“教育体育产业最新发展与法律问题”座谈会。会议在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位于源深体育场的听证大厅召开,50多名专家、律师到会参加。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理事长陈一平、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邹甫文受邀出席并作开场致辞。会议由上海律协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炜律师主持。此外,会议还邀请到上海市体育局前政策法规司处长王才兴先生、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事务部部长董圣足先生、上海市律师协会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楼凌宇律师、麻国安律师、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向会英女士以及苏州大学讲师熊瑛子女士等嘉宾在会上作专题发言。
      作为东道主,陈一平理事长介绍了听证中心的筹办历史与最新动态。他分享了听证中心落户上海的筹划、调研和最终设立过程。同时,也提出了听证中心与国际体育仲裁院之间建立全新仲裁联动机制的未来计划。他表示听证中心将成为上海体育产业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随后,邹甫文副会长对教育、体育法律服务行业的未来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未来这两块领域的法律市场必将不断繁荣、扩大。
      会议分“体育产业市场化带来的法律挑战”和“教育产业热点法律问题探讨”两个主题。 在体育产业法律问题部分,王才兴处长从宏观层面就近年国内体育产业需求的快速增长、市场化改革、体育产业发展转型做了介绍与分析。向会英、熊瑛子等专家学者则以学术角度出发解读了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规则的变化和对于仲裁裁决的审查原则,介绍了善治原则、实体性公共秩序、程序性公共秩序等原则在国际体育仲裁中的适用。 教育产业部分由董圣足所长首先发言。作为民办教育领域的资深专家,他对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展开分析,从法理角度,阐释了民办学校作为非法人企业,属于非营利组织无法进行盈余分配的困境,又从实务角度,分析了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待遇、民间资本进入门槛、缺乏资金扶持等实际问题。随后的讨论环节,参会嘉宾就体育自治与司法干预的平衡、教育、体育伤害中的责任认定以及民办教育机构法律属性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本次座谈会的气氛十分热烈。会议结束后,现场的多名律师还就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教育、体育产业法律问题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交流。与会嘉宾对教育、体育产业法律服务都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对未来发展也都表现出了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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