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为了落实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与市律协讨论2006年实习律师管理与培训事宜。市局律管处处长余学杰、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会员部主任陈东以及业务部和会员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双方讨论了如何落实全国律师协会于2006年11月28日下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该管理规则见东方律师网通知公告栏),以及如何对2006年实习律师进行管理与培训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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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月5日,为了落实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与市律协讨论2006年实习律师管理与培训事宜。市局律管处处长余学杰、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会员部主任陈东以及业务部和会员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双方讨论了如何落实全国律师协会于2006年11月28日下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该管理规则见东方律师网通知公告栏),以及如何对2006年实习律师进行管理与培训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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