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2月25日联合国纽约总部举行的一个仪式上,新加坡和斐济交存了《新加坡调解公约》的批准书。这一旨在促进通过调解解决贸易争端的公约朝着生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国际和解协议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Agreements Resulting from Mediation),又称《新加坡调解公约》,于2018年12月获得通过。这项具有创新意义的公约体现了国际社会目前存在的一种缺失:即通过有效的机制来执行由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它被认为是促进国际贸易、促进通过调解作为一种有效替代方式解决贸易纠纷的工具。
自2019年8月7日在新加坡开放供签署以来,已有52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
签署公约的国家仍然需要批准公约。新加坡和斐济是率先交存批准书的国家。该公约将在第三份批准书交存后六个月生效。
调解能更有效、更具成本效益地解决冲突,例如减少争端导致商业关系终止,为商业当事方进行国际交易的管理提供便利,并在司法方面节省开支。
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促进使用调解有助于解决冲突,而无需经过正式的、有时是漫长而昂贵的裁决程序。同时,与其他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相比,调解可以通过更灵活、更省时、更经济高效的方式进行。
联合国法律顾问指出,《新加坡调解公约》有望为国际调解框架带来确定性和稳定性,从而促进国家和地区之间更加繁荣、稳定和可持续的国际贸易关系,并进一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维护和平做出贡献。
《新加坡调解公约》与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2018年《国际商事调解和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示范法》将形成一个框架,包含不同司法管辖区不同级别的调解经验,并将鼓励使用调解,确保调解具有更大的可预测性和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