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书面修改意见。市律协于10月22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修改意见共计8条,涉及《征求意见稿》的目的依据、定义、职责分工、即时清理的情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建议清理、对清理建议的法律审核、清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清理结果的公开和备案、对清理主体的时限规定和法制机构的督促等条文内容。
大沧海所上海分所戚建国律师、余皓律师、浦东新区司法局秦岭(公职律师)、申企所袁尧律师、徐忠鹤所徐忠鹤律师、李国机所徐炯律师等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