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大家踊跃发言,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针对社会上争议较大的删除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参会者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给出的理由不够充分,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填补产业风险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上下班交通事故是社会交通业发达所产生的后果,和产业生产带来的风险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宜把此条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除此之外,意见还集中在“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这条,有律师提出有些故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比过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后果更严重,如果把治安管理处罚行为全部删除,这极易造成新的不公平。会上,大家针对其他争议较大的条款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最后经过整理形成了《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意见。劳动法律研究委员会商议定稿之后,由市律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