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润商途,新法启新篇。2026年4月22日,商事调解・新法前瞻《商事调解条例》核心解读与综合解纷专题活动在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大厦举办,共60余人参加。活动聚焦即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商事调解条例》,深度拆解商事调解制度的核心价值与实操路径,为企业争议解决提供全新思路。
本次活动由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促进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综合服务中心承办。
活动伊始,闵行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志鹏发表致辞。周志鹏局长表示,本次活动聚焦即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商事调解条例》,恰逢其时,对大家读懂新法、用好新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周志鹏局长指出,上海正全面推进商事调解“和计划”,倡导市场主体优先选择调解化解商事争议,希望广大企业积极响应“和”计划,将调解作为化解商事争议的“优先选项”。周志鹏局长强调,《商事调解条例》的施行是新起点,制度的落地见效最终有赖于各方协同发力,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将一如既往地发挥功能性平台作用,为大家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主题分享阶段。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三位一线专家,分别从律师实务、调解组织运营、仲裁协同衔接三大维度,对《商事调解条例》进行全视角、深层次的解读与实务分享。
上海市律师协会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邓哲,以“以调解为基础的商事争议综合解决路径研讨”为题,直面当前商事调解实务中的核心痛点,从政策、客户、案件、市场四个维度,阐释了商事调解制度的核心驱动价值。邓哲律师提出,商事调解的本质是分歧处理与关系修复,而非单纯的争议解决,律师应当以“拼合、整合、融合”的视角重新定位调解,构建从案头研判、案前沟通到节奏把控、落地执行的全流程调解方法体系。
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理事兼主任汪怡群,以“不止于调解——商事调解组织如何帮助企业低成本化解纠纷”为题,从机构运营视角带来商事调解的实务拆解。汪怡群主任对比了传统诉讼、仲裁模式“成本高、周期长、关系破裂、执行难”的痛点,系统阐述了商事调解在时间效率、经济成本、商业关系维护、商业秘密与声誉保护等维度的核心优势。汪怡群主任还详细拆解了商事调解从商业逻辑出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核心价值,并从申请受理、调解员选任及调解推进到成果固化做了全流程的详细介绍。最后,还为企业如何从“被动应对纠纷”转向“主动管理争议”提供了可落地方案。
上海仲裁委员会财务与发展规划部副部长朱若菡,以“仲裁与调解协同:适用与发展”为题,聚焦《商事调解条例》中“完善商事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的核心要求,系统解读了仲调协同的制度逻辑与实践路径。朱若菡部长结合《仲裁法》和《商事调解条例》相关条款、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及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联合发布的《调仲对接指引》,详细阐释了仲调结合的优势特点、程序转换、细节衔接等核心实操要点,分享了境内外仲调协同模式与多层次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互动答疑与自由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围绕商事调解程序适用、调仲对接实操、企业争议解决条款设计等实务问题,与嘉宾展开深入交流,现场讨论氛围热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