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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裁判者的工具箱:从司法实践看合同解释规则的运用”讲座

    日期:2021-02-05     作者: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下午,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公开举办“裁判者的工具箱:从司法实践看合同解释规则的运用”专题讲座。
       本次活动邀请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秦悦民律师主讲“裁判者的工具箱:从司法实践看合同解释规则的运用”,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倪建林律师主持讲座。全市有两百余名律师通过线上参加了本次讲座,同时上海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有多位委员现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一开始,秦悦民律师对合同解释规则的发展做了论述,详细论述了为什么需要对合同作解释,以案例的方式介绍了合同解释的价值,阐述了为什么要建立更为精细的合同解释规则。对合同解释的两种原则——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分别作了讲解,并对民法典下的合同解释一般规则、多语合同解释、格式条款解释、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释等一一作了讲解。此外对台湾地区合同解释方法、PICC下多语合同解释规则、中国法的解释路径等做了论述,并将民法典与合同法在合同解释方面做了对比。
       之后,秦悦民律师对合同解释规则的运用做了论述。以案例的方式讲解了文意解释、体系解释(整体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及其他解释规则。详细讲解了各类解释规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及相关注意内容。
       其后,秦悦民律师就域外法的合同解释做了论述。对域外法的合同解释中的客观主义传统做了讲解,论述了交易文件之间的解释规则,并对合同前的谈判行为及合同后行为是否能够作为合同解释参考做了讲解。此外,详细讲述了尽量从有效有意义的角度解释合同条款、对合同提供者做不利解释、越不合常理的内容越应当用清楚无误的文字进行表述、同类规则等合同解释规则。
       最后,秦悦民律师简要的讲述了合同解释对合同起草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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