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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研究会会议纪要

    日期:2005-09-1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9月6日下午,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例会在丁香花园举行, 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朱树英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内容摘要:

一、朱树英主任介绍新一届业务委员会的组建过程以及今年业务研究的主要工作计划。
1、本次会议是业务委员会2005年度的第二次工作例会,也是市律协换届后调整业务委员会后的首次工作会议。换届后,根据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业务委员会主任由朱树英担任,副主任由刘正东、尹燕德担任。具体的工作分工为:研究会由朱树英主持工作,并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方面的业务研究,房地产方面的业务研究由刘正东负责,研究会的会议组织、委员活动等行政管理工作由尹燕德负责。由李晨担任干事。
2、律师学院决定今年下半年与本委员会合办一次房地产开发实务论坛,并同步组织房地产业务高级研修班。论坛的具体筹备工作由刘正东副主任负责,在论坛召开的同时编制本研究会的首部论文专集,并正式出版。为此要求各位委员按论坛选题认领论文主题。希望各位委员积极参与本次论坛并踊跃投稿,最终形成由专题论文及案例分析组成的论文集。
    
二、尹燕德副主任介绍新一届委员评审、调整的有关情况。
1、业务委员会为评审、确定新一届的委员名单,成立由刘正东、杨振裕、雷士国、李慈玲、徐威组成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定以下三个评审原则:(1)同一事务所原则上由一位律师加入本届业务委员会,根据市律师协会的规定,鉴于朱树英主任所在的建纬所承担业务委员会的诸多具体工作,建纬所委员人数不得超过三人;(2)未正式填报申请表的律师(包括原委员)不得成为本届业务委员会委员;(3)在保持委员不变的前提下,增加选取一定数量具有专业研究经验,能撰写专业研究论文的中、青年专业律师加入本届业务委员会。
    3、经评审,并报市律师协会备案,新一届业务委员会共产生28位委员,具体名单详见委员通讯录。

三、刘正东副主任及律师学院周涵清副院长介绍合办房地产论坛的事宜。
1、周涵清副院长介绍合办房地产论坛的背景。
律师学院与市司法局决定今年内主办一次研讨型的专题律师培训班。根据建筑房地产委员会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并愿意承担公益性活动的优势,因此,选择与建筑房地产委员会共同主办本次培训班。同时,与房地产实务论坛可互相交叉,培训班将适当吸收部分上海周边地区的律师参加,也将适当收费。培训班的地点设在青浦律师学院。
2、刘正东副主任介绍房地产论坛的筹备工作。
本次论坛在今年第一次业务委员会工作例会上已经确定,结合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正式施行,确定论坛主题为“房地产开发实务论坛”,主要涉及土地的出让、转让、合作开发等问题。论坛拟采用专题发言及主题辩论的形式,拟邀请上海市高院主管房地产案件审判的潘福仁副院长和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作专题演讲。建纬所已为本次论坛草拟20个选题,希望大家积极投稿,要求研究会每一个委员都要提供论文。
3、各委员讨论论坛的具体事宜。
房地产开发实务论坛及培训班背景及筹备工作介绍后,委员们各自选取、认领了准备撰写论文的题目,并对论坛的召开形式、安排时间、讨论内容、论文筛选以及论坛与律师培训的结合等事宜开展讨论。
会议确定:(1)论文提交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2)由刘正东、叶正伟、李云、宋安成、陈应春、李晨组成论文评审小组,负责筛选提交的论文或对提交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3)由尹燕德负责论坛会务以及与律师学院的沟通、协调工作。
应邀参加工作会议的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市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会主任许强,以及担任市律协监事长的委员王国忠和市律协会长吕红兵先后发表讲话。吕会长称赞本研究会工作最认真、成果最丰富、人气最旺盛,并表示市律协全力支持研究会和律师学院合作的两项活动安排,并承诺给予大力协助。
会后,尹燕德副主任为各位委员安排丰盛的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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