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35楼报告厅特别邀请了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梓太老师作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讲座。讲座由研究会主任李晨律师主持,副主任吴荣良、李镔、薛梅律师参加讲座并发言,近40名律师参加。
张梓太教授参与了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工作。张教授在讲座上指出了中国在过去20多年来经济社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然而这些成绩的取得却付出了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和污染环境的代价。中国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在于起诉难、审理难、举证难,对于环境污染的损害结果没有办法认定和计算。此外,中国环境问题还存在四点结构性的陷阱,第一是能源消费结构;第二是产业结构;第三是区域结构;第四是城乡结构。
张梓太教授在讲座中还提到了关于碳排放交易这一与企业社会责任息息相关的话题,目前,在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欧盟走在世界前列。2013年,上海已列入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而到2015年,国内碳排放交易有望在国内全面开展。从而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的目的。
最后,张教授与在座律师进行了简短的提问交流,讲座在热烈的讨论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