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市律协环资委与《上海法治报》法规理论部联合举办了“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法律责任”研讨会。会议由市律协环境资源研究委员会主任岳文辉主持。市律师协会陈乃蔚副会长,《上海法治报》赵月樑副总编出席会议。
60余名律师及《上海法治报》相关人员一起就“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导致的海洋污染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油库建设的安全规范和法律责任”、“如何完善海洋污染的法律规定”、“如何计算“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等课题进行了热烈研讨。
会上建纬所陈连生律师、申华所沈伟民律师、恒建所马玉成律师、大成所李晨律师、金能所海宝律师、黄河所慎保中律师分别做了精彩的主题发言。陈乃蔚副会长对研讨的法律课题予以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