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由主任贾明军律师带队,前往浙江省宁波市与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业务委员会进行业务交流。上海律协代表团成员还有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黄宜辰律师,委员谭芳、孟山、卢意光律师、秘书处业务部潘瑜及研究会秘书等共计8人。
沪浙两地律师协会举办了“热点民商法事务交流会”。与会的两地律师就民商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行业发展、业务开拓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贾明军律师代表上海律协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就上海律师在民商法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会本年度的工作成果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向浙江省律师协会的同仁们做了大致介绍,并对沪浙两地律师协会的合作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贾律师表达了对继续推动两地律师协会进一步合作的迫切希望。而浙江省律师协会叶明主任也向来访的上海律协代表团介绍了浙江律师在民商法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双方就沪、浙两地律师业的现状、律师管理和业务发展等诸多方面交流了意见和看法。两地律师还就民商法律师实务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研讨。此次两地律协的再次交流进一步提升了长三角地区律师业的合作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