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书面修改意见,并由市律协于9月10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修改意见共计八条,涉及《草案》的“工伤认定”、“医疗和康复待遇”、“就医原则”等条文。
保险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的3位副主任、瀛泰所周波律师、中建中汇所王羽中律师、君悦所杨飞翔律师、委员、亚太长城所张顺意律师以及蓝白所张斌律师、汇业所洪桂彬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