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以来,上海口岸进出口业务受到新冠疫情的一定影响。为了缓解疫情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生计的冲击,上海海关陆续发布了一系列保民生、助企业、促发展的措施。最近,上海海关又发布了《支持企业扩大复工复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12条措施》。本文对其中的新政策进行简要解读:
一、 加速港口运转效率
推行入境检疫电子证书,加快冷藏集装箱疏港速度,助力提升港口运转效率。
受疫情影响,企业办理检验检疫证书存在一定困难,若企业因闭环管理无法现场办理,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书,货物便无法清关。对此,海关开放了检验检疫电子查询并下载的方式,为企业清关提供便利,减少货物堆积,提高了港口的运转效率,为冷链食品等货物的进口带来了极大便利。
若企业进口货物需要办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通过电子方式查询并下载。海关在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电子证明后,将证书编号和查询码通过短信发送至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电子证书信息查询”页面(https://swapp.singlewindow.cn/ecertwebunloginserver/),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操作。
二、 免征、减征滞报金、滞纳金
对因疫情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分类分批受理企业减免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或减征。
企业在今年3-5月期间,因疫情原因居家办公的情况十分常见,至今仍有部分企业并未复工复产,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申报并缴纳税款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产生了相当一部分滞报金、滞纳金。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的阻力,减少企业所受损失,对于因疫情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海关予以免征或减征。
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包括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向申报地海关申请滞报金减免。纳税义务人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进入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应用“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功能进行相关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如企业决定申请减免滞纳金,相关滞纳金无需提前缴纳。
三、 引导主动披露
对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技术性差错,引导企业通过“主动披露”方式免除相应法律责任。
主动披露制度是指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情形,向海关进行主动披露并接受海关处理。“主动披露”政策早在2019年就有实施,该项措施全新之处在于,疫情期间,受不可抗力产生的错误,通过主动披露可以免除相应法律责任,但措施中并未详细说明可免除的包括哪些法律责任。
四、 调整易腐农食产品查检措施
对冰鲜水产品、水果、肉类、巴氏杀菌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民生物资采取临时行措施,根据口岸防疫形势机动调整抽检比率,对进出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实施属地优先查检及“5+2”预约查检。
易腐农食产品包扩出境活动物;出境冰鲜肉制品、水产品;进出境蔬菜、水果。优先查检指纳入适用范围的农食产品,如命中属地查检作业指令,企业可向相关隶属海关提出优先查检申请,隶属海关在接到申请后将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食产品优先开展查检工作。
“5+2”预约查检指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有属地查检作业需求的企业,需在工作日提前向隶属海关提出申请。隶属海关核实相关需求后,将提前做好加班安排,按照预约时间及时开展货物查检作业,减少企业等待时间。
五、 提供通关便利措施
做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全产业链“绿色通道”,通关便利化措施惠及的范围从重点企业扩大至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覆盖商品从制成品扩大至原材料、中间品及相关制造设备。
对于纳入到地方政府确定的复工复产、重点外贸“白名单”中的企业,由五地海关共同给予通关便利,包括在业务现场开设“绿色通道”、指导企业采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方式优化申报流程,优先安排查验作业等,确保“白名单”企业从快从简办理通关手续,帮助企业提高通关效率。
六、 高新技术货物查验新要求
对重点集成电路企业进口的光刻胶临时性取消抽样送检要求,经口岸查验合格后快速放行,全面实施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口岸和属地查验协同,加快通关速度
高新技术货物供应链上下游的货物查检时对外界环境可能有一定要求,如部分货物需要再真空无尘的环境下才可开拆,货物通关时直接进行查验存在困难。面对此种对检查环境有较高要求的货物时,海关在收到企业求助后,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初步的外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快速放行,待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再由目的地海关在企业洁净区域完成后续拆箱查验,查验完成后即可头投入生产使用。进一步降低货物在普通条件下开拆带来的质损风险。
申请该模式需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应属于高新技术生产或加工型企业及其专属配套的进出口贸易或物流企业;2.企业的信用等级非海关失信企业;3.企业进口的货物应为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储存等在普通环节下拆箱查验会影响性能品质的高新技术货物。
为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复工复产,上海海关对光刻胶等重点物资连续推出多项通关便利化措施:一是与机场驻场单位和企业密切配合,建立“光刻胶保通保畅服务联络群”,优先提供理货、分拨、预约等作业。二是鼓励进口企业选择无陪同查验,各查验点联系方式和无陪同查验预约流程已对外公开。三是对复工复产“白名单”内的光刻胶进口使用企业开展评估,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采取临时性检验监管措施,对其进口光刻胶免予抽样送检,提高货物通关效率。
附件:
上海海关结合上海实际,在前期发布系列支持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支持企业扩大复工复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12条措施。
(一)增设海关“在线业务受理窗口”,扩容业务受理渠道,实现线上远程审核、快速通关。
(二)推行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加快冷藏集装箱疏港速度,助力提升港口运转效率。
(三)在海运、空运渠道全面推行通关全程可视化,企业可在线查询理货、申报、查验、放行等信息,加快货物报关和提离速度。
(四)扩大远程视频查检、生产流程嵌入式查检等应用范围,减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对因疫情管控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分类分批受理企业减免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或减征。
(六)对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技术性差错,引导企业通过“主动披露”方式免除相应法律责任。
(七)对冰鲜水产品、水果、肉类、巴氏杀菌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民生物资采取临时性措施,根据口岸防疫形势机动调整抽检比率,对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实施属地优先查检及“5+2”预约查检。
(八)做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全产业链“绿色通道”,通关便利化措施惠及的范围从重点企业扩大至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覆盖商品从制成品扩大至原材料、中间品及相关制造设备。
(九)对重点集成电路企业进口的光刻胶临时性取消抽样送检要求,经口岸查验合格后快速放行,全面实施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口岸和属地查验协同,加快通关速度。
(十)发挥长三角海关一体协同优势,完善重点企业和重点物资通关协调机制,对产业链供应链应急重大疑难问题实施联合研判、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打通信息和物流堵点。
(十一)统筹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实现“白名单”企业五关互认,建立统一的“绿色通道”,实现通关手续从快从简。
(十二)提升长三角跨关区物流运转效率,支持“陆改水”“陆改铁”,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