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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资产管理案件管辖与裁决”研讨会

    日期:2018-09-28     作者: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

      为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上海金融法院于2018年8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鉴于上海金融法院将在我国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等方面引导示范作用,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以下简称“信托业协会”)于2018年9月21日在市律协联合举办“资产管理案件管辖与裁决”研讨会。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 、信托业协会党委书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王鑫、 专职副会长(常务)漆艰明、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王唯骏、市律协副会长吕琰出席本次研讨会, 上海律师及信托业协会会员单位代表计150余人参加。会议由市律协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李宪明主持。
       会上,信托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常务)漆艰明围绕“金融信托纠纷案件的特点与主要法律问题”作主题发言,向与会人员介绍信托业纠纷案件总体情况、案件特点,信托纠纷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和协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并对相关司法机构和信托业协会会员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以“金融理财案件专属管辖与专门诉讼机制建设”为题发言,介绍上海金融法院组建历程、机构和人员概况、案件管辖及法院成立至今的案件受理情况,提出专业化、国际化和智能化的发展目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王鑫从司法实践出发,分享在金融理财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尊重约定、尊重规则、审慎司法、谦抑执法、衡平裁量、遵循规则、严格审查和互动交流等方面的司法考量。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王唯骏,向与会人员介绍上海作为金融中心与仲裁中心联动发展的新趋势,以及实践中产生的交易创新与披露义务、投资人勤勉尽责边界、投资人和托管人的缔约过失责任等新问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李宪英,同参会人员分享关于金融理财案件受托人责任的相关观点和思考,提出应理清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尽我所能与谨慎义务、合同自由与责任法定三个层面关系,建议完善信托立法,统一各类受托人责任认定标准。
       在互动环节,与会人员和发言嘉宾共同围绕金融理财案件管辖与裁决相关法律问题和实践案例展开讨论。
       市律协副会长吕琰在总结发言提到,市律协与信托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将共同努力,组织更多包括司法机关、监管部门、相关专家等多方参与的交流活动,凝聚业界共识,帮助双方会员更加精准解读政策、防控风险、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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