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傅钢律师应邀参加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视频分享网站的侵权责任认定”案例研讨会。会议还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科带头人王迁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寿步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金可可教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张本勇法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第二庭庭长陈惠珍法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审判长商建刚法官等理论与实务届的专家,由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入手,围绕此类案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理解、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认定、“避风港”规则的适用以及损害赔偿金额的酌定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傅钢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经验,从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避风港原则与红旗原则的关系、著作权诉由与不正当竞争诉由的选择、赔偿额的认定等方面谈了自己对该案件的观点,并结合网络视频行业内的一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龚培华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指出市院民行部门要通过举办研讨、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法学院校、司法实务届的交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法律相关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和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