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3日,市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民商事诉讼业务研究委员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业务研究委员会以线上电话会议的形式联合召开了“关于新冠疫情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定性”座谈会。民商事诉讼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知明、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孙彬彬、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毕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飞、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郝朝晖、民商事诉讼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郜嘉琦等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为应对此次疫情,中央和地方政府均出台相应的管控措施,这些因素对大量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影响。疫情发生后,法律界对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存在瑕疵时如何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分析,存在诸多分歧。本次会议以目前法律界存在的不同观点为基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判例和本次疫情的实际情况,对新冠疫情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定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会议结束后,民商事诉讼业务研究委员会、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业务研究委员会将形成关于新冠疫情法律定性问题的研究综述,供本市律师、相关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