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案件卷宗及证据材料以电子化方式呈现取得突破,电子化庭审记录也必然将顺应电子卷宗的发展趋势,成为庭审记录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推进上述工作,2018年10月26日,市二中院联合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了第四期“庭审语音智能记录的运用与体验”活动。共有来自22家律所的25位律师到场参与了本次活动,与此同时,参与本系列活动的律所、律师总数也迎来了“双破百”。
到场的律师们首先旁听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件。该案由二中院民二庭庭长倪知良担任审判长,案件争议焦点为上诉人是否可以依照三方协议约定而不再支付剩余房租。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审判法官直接通过电子屏幕翻看一审卷宗,无需再携带厚重卷宗到庭。法庭使用智能语音记录系统对双方当事人的庭审法院进行记录。庭审结束后,各方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技术对庭审笔录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庭审结束以后,负责本次活动的法官向律师们讲解了有关庭审智能语音记录的运用程序,并展示了电子签名的操作方法。法官指出,庭审语音智能记录的运用可以在准确记录庭审中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言辞的同时,还能清晰记录当事人的举止神态,使得法官能够全面细致把握当事人诉讼态度、心理动态等因素,有助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与证据。
在互动环节过程中,参与活动的律师们与法官及工作人员深入地进行了交流,表达了自己对智能化庭审的感想。体验律师表示,智能化庭审记录严格设计庭审中的举证程序,展示证据的原始内容,并根据庭审需要,适时对出示证据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标注,对相关证据进行组合分析,使参加庭审的相关人员对全案证据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