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上海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座谈会。研究会主任孙彬彬、副主任胡卫民、马贝艺、邓哲以及委员陶平、周丹妮等共计12人参与本次会议。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上海人大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上海律协调解研究会经过前期各类调研,结合各项研究成果,针对《条例(草案)》起草立法意见以供立法部门参考。
会议上,委员们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研读和解析,并就《条例(草案)》的立法意图、适用范围、具体内容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孙彬彬主任表示,《条例(草案)》填补了本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立法空白,对该业务领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次研究会针对《条例(草案)》提交立法意见,一方面希望能为立法部门提供具有实践视角、可操作性强的修改建议,另一方面希望为本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领域作出贡献。
未来,上海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将会继续在业务研究领域深耕细作,继续为本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领域建言献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