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周吉高律师、鞠恒律师、王小咪律师受邀参加了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举办的企业代表座谈会,本次会议主要由各企业代表就目前形势下房地产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汇总和讨论。3位律师则就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提供了法律建议。
会议由商会秘书长沈克乔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企业代表结合各自企业在目前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产生的纠纷进行了总结,其中个别问题具有企业自身经营的特殊性,但大部分问题都是比较共性的问题,主要包括:
1.由于宏观调控,房地产企业在资金链上面临着压力,一旦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不及时,可能引发闹事、停工,有些施工企业、班组则以民工工资为要挟企图多要工程款,工程款纠纷的处理难度加大了。
2.若推动促销活动,容易引发老业主的心理抗拒,从而引发纠纷和闹事,舆论也在其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企业受到市场、政府部门、老业主的多方压力。
3.从住宅建设向商业地产的转型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在规划、招商等过程中遇到了全新的经营环境与法律问题,需要有个适应的过程。
4.企业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比如信托、基金、民间借贷,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因融资产生的法律风险。
5.企业在外地拓展项目时,容易因一些地方性政策阻碍项目的进展,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