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法官提到,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将会有“颠覆性”的改变,这些改变主要体现在举证责任、赔偿项目等方面,所以建议《操作指引》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
会议还就医疗纠纷案件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进行了座谈。会议讨论的议题主要有:1、诉前调解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2、病历资料存在缺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时应如何做出说明,才能保护医患双方利益?3、 鉴定模式是否可以进一步改革,以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4、医院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应当尽到哪些责任?5、对病历资料的封存是否可以做出统一规定? (详细情况见相关会议综述)。
主题发言的律师有卢意光、栾晓丽、孙乐民、刘晔、陈云芳、沈涛。会议决定,对于司法鉴定中遇到的问题,将邀请鉴定机构专家一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