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3日,收到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征询意见的要求后,市律协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对其进行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本次意见征询由研究会副主任马永健律师组织,与委员郑震捷、刘路、蒋力飞、崔鸿祥、华志骏、张崇华、陆艳等律师一同提出了书面的修改意见,并经研究会主任张善美律师最后审稿后提交市律协。
9月28日,市律协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了修改意见,共二十二条,涉及对《草案》中征收决定、停产停业损失认定、非居补偿款分割等十七个条款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