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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受邀参加“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日期:2016-03-24     作者: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


      为纪念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科学消费与依法维权,3月15日,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受邀参与浦东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与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大型咨询宣传活动,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或举报。活动会场分别设置于浦东新区金科路3057号汇智国际广场一楼以及浦东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楼内。

      本次活动由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郑祺律师带队,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多名委员,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周鹤、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李捷、上海雷曼律师事务所洪甘蒂等律师积极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活动当日,共接待群众咨询19人次,内容涉及房产交易、投资理财、网上购物欺诈等不同领域。律师均给予了耐心细致的答复。其中郑祺主任就一位消费者购买某银行理财产品遭银行违约的投诉接受了浦东电视台的采访,该消费者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某银行拒绝按合同约定兑付本息,而是强调客观原因导致产品亏损,要求将应兑付的金额转为该银行的股权,消费者同时称该理财产品销售时不但未提示风险反而宣称是保本理财产品。郑祺主任指出:“该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不但不提示风险反而宣称是保本理财,涉嫌消费欺诈;此外,合同到期后,该银行拒绝兑付本息属于违约行为,银行这样做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损伤了银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商业信誉,就这件事情来说,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委员会为浦东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已开展合作多年,建立了包括律师驻会服务、律师每周四定期值班制度、提供咨询培训、参与消费纠纷调解、以案说法、合作进行专项课题研究等机制体制。几年以来,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宣传,合作带来的成效显著,特意前来咨询、调解的群众越来越多。律师参与消费者与商家的纠纷调解,引导商家及消费者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协商,使调解工作效率更加提高,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使困扰当事人很长时间的纠纷得到较为完满的解决。另外,在律师们的参与下,协助撰写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通讯》稿件,以案说法,用法律手段“造势”,给不讲诚信的商家压力,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
      浦东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对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方式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及评价,希望今后能继续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推动双方的合作,为广大的消费者维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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