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市律协劳动法律研究会在君合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座谈会,就合伙制律师所及个人开业的律师所聘用律师与律所发生争议处理办法适用听取本市有关单位部门意见。 会议由该研究会马建军律师主持,邀请市劳动局保障局赵雄麟处长、市人事局仲裁处副处长胡文龙及市一中院郭文龙法官、市局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市法律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刘云、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主任徐瑶琪及四方律师事务所吴刚律师参加讨论,协会副会长吴伯庆、协会副秘书长刘小禾参会。 马建军律师介绍《律师聘用合同示范文本(稿)》的起草背景引出座谈会主题――争议处理途径,与会人员围绕这一主题阐述各自意见。 会议最后决定,就律师所适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请示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