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举办行政诉讼有关问题座谈会,邀请市高院行政庭庭长吴偕林、浦东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吕小平、普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文忠参加。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出席会议。
研究会主任、普若律师事务所阮露鲁律师主持会议,郑绍平、沈伟民等委员作主题发言。郑绍平律师发言提及了目前实践中,行政案件大量适用调解的方式处理的现象,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沈伟民律师则认为合议庭应对第三人举证作出明确的评价,并指出了法院以期限为由对复议不予受理的盲点。在座谈中,到场律师与嘉宾围绕着行政诉讼有关政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问题处理、行政和解、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和法院判决依据公开性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吴偕林庭长发言谈到,目前上海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是坚持合法审查同时兼顾问题合理性解决,他对座谈会中律师们提出的诸多问题谈了个人观点。他表示除了个案按照法律途径解决外,上海高院非常愿意开门听取律师意见,希望能为法官与律师间良性互动搭建平台。
万恩标秘书长也表示,这次座谈会尚未深入讨论的行政诉讼相关问题,今后法院和律协可以以专题研讨会形式进一步展开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