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律协青年律师执业技能拓展培训班之青年律师参与仲裁业务培养计划(第七期)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召开。培训班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承办。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陆胤、上海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毛惠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主任高玲玲出席,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海仲仲裁员王国华、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海仲仲裁员陈向勇、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海仲仲裁员牛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案件经理周昕、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案件经理贾云鹏、上海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汤旻利、上海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翁冠星等嘉宾参加。本期培训班共有三十位经过选拔的青年律师学员参与。
开幕环节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陆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和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主任高玲玲分别致辞。
陆胤副会长首先向所有与会嘉宾和青年律师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其次,他指出这是第七届青年律师走进仲裁活动,旨在为青年律师提供深入了解海事仲裁实务的平台。他强调长三角律师业在全国的示范作用,指出其发展成果值得全国推广。他还提到仲裁作为商事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为律师提供了更多业务机会和平台。他鼓励律师保持法律人身份,公平、客观、理性办案。随后,他详细介绍了活动的内容和目的,他指出海事仲裁虽小众,但在国际法中具有重要地位,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包括理论讲解和实操演练,旨在让青年律师深入体验仲裁过程。与此同时,他还提到上海40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已超过2万人,占律师总数的一半以上。协会非常重视青年律师的发展,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如青苗班和青训营,为青年律师提供成长所需资源和平台。他期望青年律师通过活动收获海事仲裁领域的知识,并在未来职业道路上取得新成就。最后,他表达了对于活动圆满成功的祝愿,感谢主办方、仲裁委和筹备组工作人员的支持和付出,并表达对青年律师寄予的厚望。
徐飞副秘书长首先代表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对今天来到现场参与活动的、对海事仲裁感兴趣的年轻律师表示热烈欢迎。其次,她对一句广为流传的仲裁格言“仲裁的好坏取决于仲裁员”提出了质疑,并强调律师在仲裁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律师们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公正性也对于整个仲裁过程的成功至关重要。随后,她提到今年仲裁协会、上海律协和上海的三家机构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旨在提升律师参与仲裁的技能,并建立长效沟通机制,这标志着沪上律师界和仲裁界的制度性合作。她还提到,海事仲裁虽然被视为一个专业且相对小众的领域,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的特色机构,同时涵盖其他所有商事争议。与此同时,她还介绍了海仲仲裁规则的发展历程,从1959年至今已更新至2021版,并鼓励与会者持续关注海事仲裁,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最后,她表达了对于与会者的参与活动的感谢,表达期望通过这次培训活动,与会者能够开始关注海事仲裁,并在未来的仲裁案件中看到更多他们的身影。
高玲玲主任首先代表浦东新区航运办及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对培训班的顺利举办表示祝贺。其次,她提到上海正在积极打造全新的亚太仲裁中心,并指出浦东新区作为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直非常注重海事法律的建设。随后,她介绍浦东新区航运办作为政府部门,专门负责航运发展的促进工作,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重大项目的推进。在过去两年中,在多方支持下,浦东新区做了很多实际工作,包括与合作伙伴推进重大件运输、传播管理和海工装备格式合同本地化等工作。她还提到,浦东新区正在推动仲裁地的选择优先考虑上海和浦东,并正在与长三角地区合作搭建航运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拓展航运法律仲裁服务。与此同时,她提到浦东新区正在与上海海事大学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上海国际海事仲裁中心的建设。她强调,浦东新区拥有自贸区和引领区的制度优势,以及航运人才的专项政策,鼓励高质量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最后,她呼吁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海事仲裁国际海事仲裁中心的建设,并预祝本次培训活动圆满成功。
主题讲座环节
主题讲座一:临时仲裁的基础问题 (演讲人: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海仲仲裁员陈向勇律师)
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海仲仲裁员陈向勇律师进行以“临时仲裁的基础问题”为题进行主题演讲。陈律师分别从临时仲裁的来源与历史沿革、国际上常见的临时仲裁规则、临时仲裁在中国的发展三个方面进行展开。
第一部分是临时仲裁的来源与历史变革。陈向勇律师追溯了临时仲裁的起源,从古希腊时期的临时裁判制度,到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仲裁,展示了临时仲裁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历史。同时,陈律师阐述了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区别,指出临时仲裁没有固定的仲裁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而机构仲裁则有专门的仲裁机构负责仲裁程序的推进和管理。
第二部分是国际上常见的临时仲裁规则。陈向勇律师提到了一些国际知名的临时仲裁规则,如ICC仲裁规则、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规则等。他指出,这些规则在临时仲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仲裁程序和规则。他还强调了临时仲裁规则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以及其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
第三部分是临时仲裁在中国的发展。陈向勇律师指出,中国的仲裁法对临时仲裁缺乏明确的支持,但国际公约如纽约公约已认可临时仲裁的合法性。他提到了中国法院在临时仲裁方面的创新,如最高院在2016年发布的三个特定指引,以及上海和海南等地正在制定的临时仲裁规则。陈向勇律师呼吁中国法律界和仲裁机构要积极学习和应用临时仲裁,以促进其在中国的发展。
主题讲座二:律师如何代理仲裁案件(演讲人: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海仲仲裁员牛磊律师)
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海仲仲裁员牛磊律师以“律师如何代理仲裁案件”为切入点,从合格的仲裁代理人、仲裁员的选定、仲裁请求的提出、仲裁证据、仲裁陈述等五个方面展开,同大家分享与交流了其在仲裁实务中的心得与体会。
第一部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仲裁代理人所需的资质和能力。牛磊律师指出,仲裁与诉讼在程序上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代理人在处理仲裁案件时需要适应仲裁的特点和规则。他举例说明了在仲裁案件中如何运用仲裁规则和程序,以及如何在仲裁过程中尊重事实和证据,避免无谓的争议。
第二部分是仲裁员的选定过程。牛磊律师强调了选择合适仲裁员的重要性。他提到了在选择合适的仲裁员的过程中,应避免利益冲突,并考虑仲裁员的专业背景、办案经验、语言能力等因素。他详细介绍了如何通过查询仲裁员的背景和经验,以及如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仲裁员。
第三部分是仲裁请求的提出。牛磊律师强调了请求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他提到,仲裁请求必须具备请求权基础,并避免提出矛盾或模糊的请求。他举例说明了如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明确的仲裁请求,并提供了具体的请求权基础和理由。
第四部分是仲裁证据的提供。牛磊律师强调了证据的完整性和逻辑性。他提到了在开庭前尽可能提交证据,并避免证据突袭。他详细介绍了如何收集和整理证据,以及如何根据仲裁规则和程序的要求提交证据。
第五部分是仲裁陈述的重要性。牛磊律师强调了陈述的准确性、简练性和逻辑性。他提到,代理人应避免与对方无休止的言语冲突,并努力说服仲裁员。他举例说明了如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准确的仲裁陈述,并提供了具体的理由和论据。
主题讲座三: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实践分享(演讲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案件经理周昕女士)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案件经理周昕女士结合其在立案工作中的具体情形从仲裁条款/协议的效力、立案材料、仲裁费用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践分享,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们讲授了仲裁实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细节性问题。
第一部分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周昕女士提到,仲裁法第16条是判断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基础性规定,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个条件。她还强调了书面形式的重要性,并指出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此外,她还讨论了仲裁条款中的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的选择以及仲裁条款的独立性问题。
第二部分是立案材料的准备。周昕女士提到,立案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当事人的名称和签章、当事人的地址、身份证明文件、仲裁申请处理、仲裁依据、仲裁请求、有权限的律师、委托送达方式等。她强调,仲裁申请书和当事人的地址等材料需要特别注意,并建议提前与立案秘书联系以解决个性化需求或疑惑。
第三部分是仲裁费用。周昕女士提到,海仲仲裁机构有三个收费表,分别是表一、表二和表三。表一是默认适用的收费方式,表二是适用于国际性仲裁案件,表三是适用于海仲香港的案件。她还提到,仲裁费用可能包括仲裁员办理案件的特殊报酬,以及裁决中可能涉及到的律师费和仲裁费的承担问题。
案例分组讨论与模拟仲裁环节
案例分组讨论
在案例分组教学与讨论部分,学员们共分为四组,分别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案件经理贾云鹏先生、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案件经理周昕女士、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汤旻利律师、翁冠星律师担任小组培训导师,指导学员们针对两组案例进行分组教学与讨论。
- 模拟仲裁
在模拟仲裁实战中,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海仲仲裁员王国华,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毛惠刚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组成仲裁庭,四组学员们代表分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两方,两两对抗,展开了两场精彩纷呈的模拟仲裁实战演练,学员们的迅速反应和精妙对答不时引起现场观众的会心笑声。
模拟仲裁点评
王国华教授首先感谢了两位仲裁员和导师的辛勤工作,然后对学员的整体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学员们在短时间内对案件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能够在模拟仲裁的过程中做到准确表达。王国华教授强调了在仲裁中角色转换的重要性,以及在文书和语言表达上要准确清晰。她还提到了对案件熟悉程度的重要性,并鼓励学员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争取在仲裁领域取得更大的进步。
毛惠刚主任对申请人代理人和被申请人代理人进行了表扬,认为他们认真负责,表现出色。他特别强调了申请人代理人熟悉仲裁规则、善于行使程序权利的重要性,以及被申请人代理人如何做到善于运用提问权利的优势。毛主任同时也提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要特别注意律师费的主张及提供相关证据。
徐飞副秘书长强调了在仲裁请求中清晰表达的重要性,指出申请人的请求应具体明确,包括支付修理费、实际付款和利息等,并指出申请人应详细说明计算依据和过程。她还提到了被申请人提出的反请求问题,指出即使已过反请求期限,如果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仲裁机构可能会允许提出,但需要考虑对方的意见。
培训证书颁发环节
精彩纷呈的培训环节结束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海仲仲裁员王国华,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毛惠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以及各位小组培训导师为学员们颁发了培训证书。
闭幕环节
在本期培训接近尾声时,上海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毛惠刚为本期培训作结束致辞。
毛惠刚主任首先对于本次活动的有关主办单位(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和承办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他对为此次培训付出艰辛劳动的各位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并对坚持整天高强度培训的学员表示衷心的慰问。
毛主任提到,上海律协青年律师参与仲裁业务培养计划自2021年起已举办七期,旨在增强青年律师对国际国内商事仲裁业务的了解,为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和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积蓄律师行业的后备力量。
他强调,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是上海市政府自2015年起长期推进的战略目标和任务。2022年11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通过了关于打造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若干措施,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也发布了全国第一个由省级人大通过的仲裁建设条例。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文件中也提到要加强上海律师的国际争议解决服务能力。
他指出,律师与仲裁的结合是最紧密的,律师在仲裁中的角色丰富多样,可以担任代理人、仲裁员、建设工程评审专家、调解员、专家证人、仲裁研究者以及仲裁推广者。他鼓励学员继续培养对仲裁业务的兴趣,加强自己的仲裁能力。
毛主任提到,上海律师的人数已超过43,000人,其中60%是青年律师,这部分青年律师是上海律师行业的主力军。毛主任希望学员们在经过一天的学习后,能够继续培养对仲裁业务的兴趣,加强自己的仲裁能力,并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全面建成面向全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最后,毛主任感谢各位学员的参与,并希望学员们能够继续努力,为上海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注:以上嘉宾观点,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