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下午,上海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了“生物安全法解读及其法律服务展望”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委员会主任吴荣良律师主持,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王小理研究员围绕“生物安全法及相关政策体系”现状与趋势,上海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万美律师以“生物安全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主题讲座和分享。100多名律师参加本次讲座。
王小理研究员首先介绍了生物安全的框架范围,生物安全危害形态及其演变过程,从科技、价值与需求、法治设计、法治效率、规制对象和发展生物安全等多个维度介绍了中国、美国和俄罗斯的生物安全立法的政策背景、现有的法规和法案体系,并介绍了法规政策未来的转向及发展趋势。他认为从全球来看,生物安全出行新“事态”“势态”“世态”“时态”已成定势,现实的生物安全问题仍需在国家的主导下寻找解决途径,“国家生物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治理”将被赋予更新的职能和使命。
《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实施,中国现有的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已超100项,但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缺乏协调统一和全面性,目前国家生物安全协调机制和重大疫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基本运作体系已搭建,并初步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但仍需政策技术等多领域专家提供研究和理论支持。
上海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万美律师对我国《生物安全法》的框架内容和重点法律条文进行了梳理和解读,并从律师业务开展的角度,分享了生物安全领域,律师的角色以及可参与提供服务的阶段。万律师认为,生物安全法实施,有利于律师开展生物安全合规咨询、合规审核,并延伸至常年法律顾问、刑事民事及行政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但要将生物安全专业领域合规作精,对律师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律师在做好专业积累的同时,也需思考关键业务和价值业务、品牌规划与合作资源等多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