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中心大成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办《医疗机构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编撰工作中期座谈会。会议由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沈涛律师主持,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邹合强、陆夏岩、郝凯莉、姚成霞、孙再冉律师及委员会干事等参会。
根据上次会议确定的《操作指引》章节内容和分工,负责撰写第四章“医疗行为质量控制管理”的邹合强、江军、姚成霞等律师对该章内容提出了三点问题:第一,本《操作指引》的面向群体;第二,关于医疗行为质量控制管理,是指“临床医疗行为管理”还是指“医疗质量管理”,该“管理”是院级管理还是科级管理,是否需要以专业医学为标准;第三,第四章实属医疗机构经营风险,是否可将第四章内容归类到第二章项下。 针对以上三点问题,与会委员进行了具体讨论。
在会议自由讨论环节中,参会人员经讨论同意在第四章增加“人工辅助生殖管理”一节,并且确定第二章第三节中“医疗机构管理政策的起草与审核”中“政策”的依据主要是指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最后各位律师针对医师多点执业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经过与会人员的交流与讨论,会议决定在8月底前将第一次定稿。本次会议作为《操作指引》编撰工作中期研讨会,理清了编者的思路,为《操作指引》的出台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