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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宣布开展“四项改革”试点

    日期:2014-07-25     作者: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47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六家央企被纳入首批试点。此次“试点”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两到三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推进“四项改革”试点,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通过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努力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实践支撑。

此次“四项改革”试点的目标是:一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二是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三是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四是探索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试点”应按照五个步骤有序推进: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加强指导、大胆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梯次展开、逐步推广。同时,还应遵循四项原则:一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三是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守改革底线,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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