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下午,市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文传委”)通过“腾讯会议”音频会议,举办“艺人代言法商要点及如何面对代言艺人的危机事件”网上讲座。本次讲座由文传委副主任孙黎卿律师,委员李振武律师主持,并邀请到了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以及品牌公司法务代表和经纪公司法务代表,以近期肖战粉丝举报AO3事件对艺人代言法商要点及代言艺人危机事件处理进行专业而深入的讨论。
孙黎卿律师首先对近期热议的肖战粉丝举报AO3事件进行了介绍,品牌方法务代表结合此事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品牌方选择代言人的原因、考虑的因素以及品牌方如何与代言人开展具体的工作如拍摄小视频、直播、现场活动等。此次肖战粉丝事件,品牌方法务代表表示其为黑天鹅事件,因为代言合同一般对代言人有相关要求,但对代言人的粉丝却难以进行具体的约定。经过此事件,品牌方法务代表表示代言人进行危机处理时,品牌方应有权审阅相关文稿,且代言人进行危机处理发出声明时应先通知品牌方。
经纪公司法务代表接着从广告法以及行业角度对“代言人”进行了解释,并介绍了审阅代言合同的关注要点。对于广告法明确禁止代言以及会影响代言人社会评价和个人形象的商品或服务,经纪公司一般会拒绝该类代言合同。就具体的代言合同而言,经纪公司希望代言的产品范围具体精确,代言期限与同类冲突品牌限制代言期限一一对应。就代言合同中普遍存在的“艺德条款”,经纪公司希望品牌方亦应受其约定,道德条款应是双向的,如之前D&G辱华事件。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从法理角度分析了宪法赋予公民进行文学艺术创作的权利、代言人的名誉权以及粉丝作为公民的举报权。此外,郑宁主任还介绍了粉丝文化的缘起和发展过程。
最后,李振武律师从时间、肖像、劳务角度对代言合同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对代言人如何进行危机公关提出了专业的建议。本次讲座引发了参与者的积极讨论,嘉宾在分享完观点后就参与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