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市人大法工委来函征询《上海市绿化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7月13日书面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修改意见共计6条,包括修正案涉及的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九条中有关立体绿化、公共建筑等方面的内容。
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晨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
2015年6月,市人大法工委来函征询《上海市绿化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7月13日书面提交市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