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上海律协法律合规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上海国资委项目工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会主任杨伟东、工作小组组长、委员郭青红主持本次会议,工作小组成员共11人出席本次会议。
上海市国资委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了《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于2019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上海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要求市属国企于2021年年底前,以“两实”为原则,以“四有”为目标,完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上海国资委为了解市属国企集团层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完成情况,拟对市属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后评估。本次后评估工作,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法律合规业务研究委员会具体承办。
本次会议,项目工作小组主要就后评估项目方案及后评估调查问卷草稿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安排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