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分析了近期跨国直接投资的总体趋势,指出,“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持续提高,现金持有量创历史新高,未来可能出现新一轮跨国投资增长高潮。同时,金融危机后跨国公司加大在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投资,为我国吸引外资提供了新机遇”,“跨国公司依然看好在我国的长期投资前景。”
《指导意见》提出,2013年将推行外商投资在线办事系统和格式化审批;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财务中心、共享服务中心、营运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引导外资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稳步扩大医疗、养老机构等生活性服务业开放;积极推动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等区域先行先试等。
可以预见,2013年商务部将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工作目标,出台细化政策。外商投资法律服务领域也将会有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