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修改意见。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研究、征集委员修改意见并详细阐述修改理由,并由市律协于11月30日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修改意见共计18条,内容涉及医疗损害、医疗事故、医疗 纠纷定义、鉴定二元化问题、病历复印权限、保障患者知情权、保险公司参与纠纷处理等多项条款。
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专门召开修改讨论会议,由主任卢意光牵头,副主任沈涛、孙乐民、孙欢成,委员陆夏岩、邹合强、栾晓丽、王兵、杨喆、赵薇、陆夏岩、卢建五、江军、姚成霞、余庭、黄承瑶等律师参加并提出了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