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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关于法院诉调对接制度”专题培训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2-05-02     作者: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

        4月27日下午14点,市律协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与律师学院合作,邀请长宁区人民法院金练红法官在律协35楼报告厅做了“关于法院诉调对接制度”的介绍和交流,旨在让更多律师理解诉前调解制度的意义,积极配合诉前调解机制的运作,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交流讨论。

        目前很多律师对诉调对接制度提出如下质疑:民诉法中没有明文规定,正当性缺位;变相延长立案审查时限,客观上造成“立案难” ;制度本身缺乏透明度,缺乏可信度;可操作性、可行性存疑;诉前调解走过场、形式化。

        对于上述质疑,金法官主要介绍了一下目前诉调对接制度的一些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法院诉调对接、诉前调解制度出台的背景;长宁法院诉调中心介绍;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之比较;诉调对接机制的制度建设;加强沟通、消除误解、相互支持、实现双赢的建议。课上,金法官还例举了许多生动详实的案例,以形象说明诉调对接机制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所起的积极作用及良好的社会效果。

        课后,与会律师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课程对于诉调对接机制的必要性、重要性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甚至有律师当场表示愿意作为调解人员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金法官也对本次培训课程所达到的效果表示非常满意,并表示愿意以后加强与律协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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