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下午,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
在律协报告厅
举办 “财税改革的新征程”专题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旨在从财税法历史和发展、当前财税改革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探讨以及财税中介服务变迁等方面入手,探讨中国税务律师的展业机会和未来。本次会议由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易律师主持,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少英教授主讲。
陈少英教授首先解释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的缘由。对《决定》针对“财税理念”的新提法作了解读,特别解释了《决定》中提及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新提法的“前世今生”。重点解析了《决定》对财税制度的转变、涉及的财税改革的目标、涉及的财税问题要点等关键内容。基于预算管理改革、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内容的介绍,陈少英教授从理论研究的角度为与会者厘清了财税改革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改革的关系。
陈少英教授特别提及,《决定》颁布后,财税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受到普遍重视。在对十九大后的财税改革走向,以及2020年财税体制改革预期的基础上,陈少英教授还和与会者们对于财税法的发展以及税务律师的未来做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