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0日,应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会之邀请,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律师 、副主任吴卫义、委员方洁律师赴京参加“家事法实务专题研讨会”。同时受邀参加的上海律师还有全国律协民委会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贾明军律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将近一年,但实践中的问题变得现实具体。尤其在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成为争议最大的问题。“北京丰台区法院首例房产证加名案”的判决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该案无论从举证责任分配,还是对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适用都凸显异议。为此,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特邀全国各地婚姻法专家学者及律师同行参加此次专题研讨会,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研讨。
来自上海、浙江、江苏、四川等省市的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部分委员,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的教授、学者,《中国妇女报》、《方圆法治》的媒体记者,以及北京律师共计100余人济济一堂,发言踊跃,现场气氛热烈。
吴卫义律师、方洁律师分别从婚婚姻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立法目的、离婚财产的举证责任的角度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见解,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