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部分市人大代表拟在1月的市人代会上提出尽快制定相关的环境成本补偿政策,给部分区、县以经济补偿的议案。1月9日下午,环境与资源法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第三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并草拟了《关于建立环境污染“补偿机制”的建议》,并转交给了相关议案提出者——市人大代表钱翊梁律师和静安区人大代表李鸿律师。会议由研究会主任岳文辉主持,10名委员参加。
据了解,本市部分区、县的产业结构中,部属、市属企业占有很大比重,这些企业虽然消耗了区域内大量资源与环境成本,但企业的税收、利润,以及排污费等均由中央、市里直接征收。相反,区里作为钢铁、石化基地,却直接承受着污染产业的转移,环境资源成本的消耗,其产业现状造成的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区域的环境质量,更制约了区内大量其它高附加值产业的发展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