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办理死刑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则(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向全体委员征集修改意见,并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组织两家研究会的委员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就该法案进行了专题的交流研讨。
与会律师对法律援助程序是否应当“前移”以及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讨论尤为热烈,最终对《办理死刑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则(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共计22条,并于8月30日提交市法援中心。
修改意见从律师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出发,涉及到死刑案件法律援助受理和指派的原则、死刑案件指定辩护人名单的准入条件与退出原因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