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下午,市律协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第五会议室就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律师作为第三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职责定位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市司法局律管处马屹处长、忻峰副处长也莅临律协指导。
与会律师纷纷就此发表了各自观点,对于目前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障碍,均认为律师在接受信访业务时,首先必须明确委托人与委托事项,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既要从合法公正角度完成委托事项,又要切实保护律师自身合法权益。
就目前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中已经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将作专题研究,拟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操作指引”。
会后,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立即召开主任会议,明确部署了拟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操作指引”的实施步骤及负责律师,并将此作为今年研究会的重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