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35楼第三会议室举办了“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标准化研讨会”预备会议。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李宪明主持,副主任冯加庆、委员顾跃进、余红征、金依依、朱剑锋、高珏敏、梁杰、盛思渊、邓雄仔、董瑞、许海波、王忠以及相关领域律师共15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李宪明律师主持,与会委员根据李宪明律师草拟的《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标准化方案》,从信托产品合同文本类别、信托产品合同文本之间的条款安排、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条款标准化内容三个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
本次讨论的重点集中在基本合同文本的分类标准、信托产品合同文本之间的条款安排上。另外,冯加庆副主任还就本次标准化应包括的文件种类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后,全体与会委员基本同意信托产品合同文本应采取多元化的分类标准,并同意信托计划说明书主要为推介文件,而信托合同才是记载信托委托人(受益人)与信托公司之前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文件。由于本次会议时间有限,关于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条款标准化内容方面,未能展开深入的讨论,但李宪明主任表示希望全体委员能够在会后就该问题进行相关准备,包括哪些定义应标准化、哪些条款是专用条款、哪些条款是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否采用指引的方式标准化、是否应采用使用说明等。李宪明主任还表示,希望本研究会的全体委员均能在即将举行的“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标准化研讨会”上踊跃发言,以展现上海律师的实力和风采。
会后,与会委员们认为本次研讨会提供了一个与信托同行们相互学习、交流、启发、分享,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的机会,期待以后有更多类似的交流与学习机会,并表示将会就即将举行的“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标准化研讨会”进行精心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