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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抗疫情:上海劳动法专业律师的使命与担当

    日期:2020-02-11     作者:陆敬波(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齐斌(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信栢律师事务所)、 李华平(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 楼凌宇(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圣知林律师事务所)

        2020年春节前夕,自湖北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国务院及各省市人民政府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发布了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了帮助企业和职工更好地贯彻实施文件精神,上海劳动法专业律师纷纷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行动起来,成立专题研究组进行专项研究,发布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南;撰写专业文章进行普法宣传,助力企业和职工正确维护权益;广泛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积极撰写提案、建言献策,为防控疫情期间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而尽责尽力,体现出劳动法专业律师应有的使命与担当。
        一、成立专题研究组进行专项研究,发布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南
        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等在春节期间先后发布《延长2020年关于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对疫情防控期间医护人员、职工被隔离期间工资发放、医疗待遇以及劳动合同处理等重要劳动用工问题进行了规范。
       2020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发布《关于本市延迟上海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其他省市也相继发布了应对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针对近期发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新情况,上海多家劳动法专业律所和劳动法团队相继成立专题法律研究组,对所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对外发布,指引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考虑到上海拥有数量众多的外资企业和外籍劳动者,部分研究成果还采用英、日、俄、韩、德、法等多语种对外发布,体现出上海劳动法专业律师的国际视野和专业水准。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率先成立“新型肺炎”法律专题组,针对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广东、四川等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专项研究,从法定类型、安全管理、工资发放、工伤认定、加班管理、工时休假、医疗待遇、劳动合同、平等就业、时效期间、刑事责任、灵活用工等方面形成《“新型肺炎”流行期间劳动用工合规指南》,以中、英、日、俄、韩、德、法等多种语言对外发布。
       蓝白律师事务所以常见问答的形式,对春节延长假期与复工期间的性质与执行、假期折抵、延迟复工及隔离期间的工资报酬及加班费支付等内容,形成《春节延期和不复工安排实操20问答》汇编,并通过中、英、日等多种语言对外发布。
       唐毅律师事务所通过公开发出《写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封信》的方式,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用工进行了十个方面的合规提示,并对职工在防控疫情期间应与企业共渡时艰进行相应呼吁。
       保华律师事务所针对人力与法务工作者最为关注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最新春节假期延长与疫情防控问题汇总》专题内容,对已发布的规则内容进行相应介绍,对焦点问题进行集中答复。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劳动法团队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劳动法律问题,收集和整理了各地的政策,并对常见问题进行解读,制作了《新冠病毒疫情特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相关政策及问答汇总》特刊对外发布。
      通力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针对疫情期间企业用工的注意事项,梳理了各地企业复工的时间、劳动关系热点问题及处理建议、灵活用工形式等内容,制作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指南》对外发布。
      百汇律师事务所成立专题研究组,针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从规范性文件到企业和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梳理和解答对外发布。
       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劳动法团队成立专题研究组,对所涉劳动关系管理的宏观认知、用人单位的疫情预防与控制义务、劳动者权益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提供了相关人事管理实务文本范本,形成《实务指引: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劳动关系处理》,供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进行参考。
      瀛泰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对涉及疫情期间企业员工的休息休假、工资支付、医疗期和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进行了相应梳理,形成《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劳动法问题之梳理》并及时更新。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疫情防控所涉休息休假、患病治疗、隔离观察、工伤等相关热点问题进行归纳和汇总,形成《疫情期间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合规手册》对外发布。
      里格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针对延长春节假期和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汇总并解答,以中、日、英等等多种语言对外发布。
       融孚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关心的劳动用工实务问题连续推出了中日双语的《新型肺炎流行期间劳动用工Q&A》(一)、(二)、(三)。
       安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春节假期延长、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工资支付、工伤认定等推出《新型肺炎规定劳动法规提示》系列内容,并以中英文对外发布。
        二、撰写专业文章、举办在线讲座进行普法宣传,助力企业和职工正确维护权益
       针对春节前后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集中发布的多份规范性文件,上海劳动法专业律师利用专业知识撰写了大量的专业普法文章,尤其是对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工作安排以及因疫情原因等采取隔离措施期间的待遇享受、劳动合同及争议处理等企业和职工最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分析,帮助企业和职工尽快正确贯彻执行和适用,助力企业和职工维护合法权益。
       七方律师事务所李华平律师撰写的《“延长春节假期”和“不得提前复工”区别何在?》一文,短短数天阅读量超过60万,引起较大反响,部分内容后被《劳动报》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撰写的《企业复工后,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工作不能少!》和《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怎样给员工降薪轮岗才算合法?》等文章对企业复工后进行合规提醒,及帮助企业规范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措施,实现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目的。
       圣知林律师事务所楼凌宇律师撰写了《上海地区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疫情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支付问题》、《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简析》等专业文章,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和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特别是对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起到了一定的指引作用。
      汇业律师事务所洪桂彬律师撰写的《国务院统一延长春节假期10问10答》,在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近20万,该文内容后被上海市总工会《申工社》微信公众号转载;撰写的《员工春节集中返岗前,HR应做的10件事》文章,阅读量约8万;撰写的《“延迟复工”的4种解法,劳动法圈子炸开了锅》一文,阅读量也近万。这些高阅读量的专业文章,影响面大,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汇业律师事务所周开畅律师撰写的《热议“延迟复工性质”,冷对“官方操作口径”》一文,对延迟复工性质的理论和实务进行了深度探讨与商榷,并提出三方面的专业建议,受到广泛的关注。
       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仇少明律师撰写的《“在家值班”,上海人社延迟复工期间双倍工资口径下企业实务选择》、众华律师事务所胡泉律师撰写的《疫情下员工假期与返工问题的处理实务》、原本律师事务所周庭吉律师撰写的《对上海2月3日至2月9日延迟复工的最新分析》等文章,聚焦延迟复工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从实务操作的角度提供了相应的解决路径,针对性强。
       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张根旺律师撰写的《与疫情有关的复工和工资》、普世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撰写的《疫情期间劳动人事用工法律风险防控问答》、京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贾晓慧律师撰写的《新型冠状病毒袭击下劳动用工关系常见问题20答》、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王蓓律师撰写的《假期HR合规13问——全国政策汇总》等专业文章,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释法,直接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
       信栢律师事务所(及兄弟所北京瑞栢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撰写了《“新冠”疫情对劳动用工的影响和企业应对措施》,相继翻译为英、日文,并借助普华永道“创智中心”等平台,由齐斌律师于2月2、3日晚通过微信群方式主讲疫情相关劳动问题并解答企业界人士提问,每场均达500人(满员),获得良好反响。
       三、积极参政议政,为抗击疫情、恢复美丽家园尽责履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代表委员们在积极行动,就疫情期间社会广泛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研究,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专长和作用。面对疫情引发的纷繁复杂的劳动用工问题特别是延期复工带来的诸多劳动用工实务问题,委员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放弃休息时间,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带头撰写社情民意,并带动其他委员积极贡献智慧,为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和完善疫情期间的社会治理以及疫情过后的社会修复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发声“支招”,主动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抗击疫情贡献专业力量。疫情防控中延迟复工的性质如何认定?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报酬如何支付?“在家办公”如何界定?疫情期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如何平衡?企业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社会责任的承担范围?延迟复工期后疫情引发的劳动合同履行中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对此,短短几天内,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代表、委员们已通过各个参政议政条线向有关部门提交了9篇社情民意。
       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市政协常委、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陆敬波律师接连撰写了《关于要求出租司机营运时必须戴口罩的建议》《关于尽快出台“在家(或远程)办公”操作指引的建议》《关于尽快对“复工”做出细化解释的建议》。同时,其对“延长的春节假期究竟是个什么假?”这一争议性问题已通过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向相关部门反映,建议尽快研究和定性,以事先防范疫情引发的劳动纠纷。他认为,国务院延长的三天春节假期,真正延长的是两天,即1月31日和2月1日。要厘清延长假期中有无工资、能否安排加班、加班待遇究竟为何、安排了年休假的应如何处理等引发了诸多实践困惑的实务问题,关键在于对延长假期的法律定性。由于国务院通知对此并不明确,大家对此众说纷纭,主要的观点碰撞可归纳为: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还是特殊假期?其中争论尤其激烈的是:休息还是特殊假期?各类假期的不同定性应当基于其各自的缘由和功能,“法定节假日”是基于节日庆贺,“休息日”是基于常规休养,“特殊假期”则是基于特殊事件(如重大活动)。从国务院通知内容所反映的延长假期的缘由和功能来看,应倾向认为1月31日和2月1日属于“特殊假期”。由于对此的法律定性事关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切身利益, 相信陆敬波律师的建言对明确延长假期的性质 、厘清疫情防控产生的法律问题有重要的建设性意义。
       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民进会员、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圣知林律师事务所楼凌宇律师先后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传染疫情上报机制的建议》、《关于合理调整休息日妥善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最大程度保护上海营商环境的建议》以及《关于本市尽快发文明确延期复工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建议》;民革上海市普陀区委副主委、普陀区政协委员、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分别撰写了《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疫情防控联防联动机制的建议》《关于建立传染病关键医疗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议》;民盟委员、上海隆安律师事务所仇少明律师提交了《关于人社局对2月3日到2月7日迟延复工期间工资支付及休假更新解释的建议》。委员们都通过认真思考、提出具体措施,为完善疫情期间的社会治理贡献一己之力。
       在共抗疫情之际,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及时将各劳动法专业律所、律师发布的劳动用工合规指引、撰写的普法文章等形成的知识成果统一汇编成册(电子版本)并定期更新,向全体上海律师分享,并通过上海律协相关平台统一对外发布。上海劳动法专业律师 群策群力、 众志成城,通过专业发 声, 与大家一起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体现出劳动法 专业 律师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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