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美国著名的教育家、演讲家戴尔.卡耐基说过:“一个人的成功百分之十五取决于自身的知识和技术,百分之八十五取决于发表自己意见的能力和激发他人热情的能力。”而需要这种能力的比例对于律师来说可能更重一些。律师必须能够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很好地表达出来——面对当事人,面对法官,面对庭辩对手,面对成千上万的学员,演讲口才是律师应用最基本却又最难能可贵的技术,或者说是艺术。口才好的律师很容易被对方尊重和牢记,而口才差的律师则很容易被忽视和淡忘,执业律师大都有这种感觉和认识。同时,有质量、受欢迎的律师专题演讲不仅有利于提升本市律师整体形象和律师的个人影响,有利于加强律师与服务对象的直接联络,也有利于扩大演讲律师的业务来源。
高质量的律师演讲水平并非与生俱来,古今中外的口若悬河、能言善辩的演讲家、雄辩家无一不是靠刻苦训练而获得成功。当然,良好的训练方法和不懈的勤奋努力是获得这种才能的必经之路,而律师在校学习期间,法学院课程并不包括演讲能力培训,律师在演讲水平的提高,主要是通过执业过程中的积累和探索。上海市律师协会一贯注重律师的能力培养,通过多次各类研讨会和培训班客观上提高了许多律师的演讲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的演讲水平,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研究委员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和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4月12-13日(周末)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报告厅(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5楼)“提高律师演讲水平示范研修班”。本次研修班采取开班动员、律师现场示范演讲、专家点评;场下律师进行教学观摩、互动交流相结合的研修方式(具体详见议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修班采取自愿报名、差旅食宿费用自理的方式,参加研修的律师免收会务费。凡有志提高演讲水平、有一定外出演讲或讲学实践的本市律师,均可向秘书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31日。
2、研修班研修时间为4月12日、13日两天。请参加研修的律师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发邮件至下列地址。示范演讲律师须介绍本人已有演讲或讲学的经历和情况。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58782098
传真:50540210 E-mail: li_juan@sinofine.com
3、因时间所限,允许作为示范演讲律师为10人,最多不超过15人(视每人实际演讲时间而定),演讲律师以报名时间先后排序。演讲律师请在报名时提供演讲时间为45分钟的书面讲义及PPT文件,每位律师演讲时间为30-45分钟,点评时间为15分钟。
本次培训计入培训课时,请各位律师带好会员卡。
特此通知。
上海律协
2008年2月29日
提高律师演讲水平示范研修班议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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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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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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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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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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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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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市律师协会吕红兵会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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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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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翟建作研修班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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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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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一:(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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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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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二:(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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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三:(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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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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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四:(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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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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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五:(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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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六:(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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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七:(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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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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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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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八:(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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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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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九:(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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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演讲十:(45分钟)点评(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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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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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班总结:朱树英--提高律师的演讲技巧对于扩大律师业务的作用以及律师在演讲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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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培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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