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下午,市律协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上海市老年学会在上海市老年学会会议室联合开展工作交流会。会议就《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研讨,征求各方意见。市老年学会孙鹏镖会长主持会议,市律协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李东方、委员李媛、朱胜利、郑小均、林子云、赵淑欣等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李东方主任针对《草案》中的一些文字及概念上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李媛律师对《草案》中一些不完善的、概念模糊条款进行了补充,使相关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与会委员还对“老有所学与老有所为的先后顺序”,“老龄经费的保障”,“如何给予外埠老年人与本市户籍老人的同等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对草案的修改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