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询《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7月28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修改意见共计2条,包括书面旅游合同、付费旅游项目等章条文的内容。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澄所刘巍嵩等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
2014年7月,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询《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7月28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